生日:10月24日

興趣:聽音樂、唱歌、彈吉他、笑、逛街

參與節目:《無限飛行號》《空中輔導》

 

得救見證:

讀初中時,父親的朋友帶著我們上教會去認識耶穌。那時我跟本不打算信耶穌,只是父親威嚴命令,才硬著頭皮上教會。說來奇怪,這位父親的朋友曾送我們幾本聖經,我都沒好好讀過,但有那麼一次覺得納悶,就拿來翻開了。不看還好,一看就不得了!「怎麼回事?這……這聖經裏面是說我嗎?」疑惑、恐懼、驚慌失措的我,當時看到的是「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,總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事……」(以弗所書4:28)

原來,這位與我素未謀面的耶穌,早已知道我的一切,祂要來拯救我、改變我!

說到「拯救」這個地步,是否有點誇張了呢?絕不!

從小學開始,不知怎的,我就是喜歡偷家裏人的錢,去買糖果吃。偷錢的習慣一直到中學。

家人不知道嗎?怎會不知道!

爸媽、姊姊、姊夫都給我氣壞了。勸說、利誘(給我零用錢)、打罵、責罰……能用上的都使盡了,但對我這個頑童來說,卻一點也不奏效。

偷錢次數越來越多,面額也越偷越大。小學時偷一元幾角,中學來個一千塊,真是不知死活!

我不知錯嗎?不!我恨死自己了!我卻是每一次都壓抑不住自己那股偷錢的私欲。記得有一次,我又想偷錢,心裏卻在罵自己,「不要再偷了」,「夠了」,內心掙扎了好一會兒,但手已經開了那個上鎖的櫃子。唉,最後還是偷了。這偷錢的行為,我稱之為「上癮」。偷錢偷到上癮的程度,自己想不偷都不行,好可怕。

但是,感謝主耶穌,就是在我這樣的一個光景之下,讓我看到「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」這節經文,真是當頭棒喝!真的很寶貴、很寶貴!當下淚流滿面、痛哭,幸好那時候懂得認罪悔改。感謝主!如果我沒有認識到祂,我現在還是個怎樣的人呢?哎呀!我真的不敢想像。

之後,我就上了教會,有一位姊妹帶領我做了決志禱告,我就是這樣信了耶穌的。

從前無論家人用盡甚麼方法,都沒我辦法,我還是繼續地偷;但信了耶穌之後呢,哈哈,這位耶穌真是神通廣大啊!我是不知不覺的改掉了偷竊的習慣。不!正確的來說,是不知不覺的忽然發現神讓我已經完全停止了這習慣而不自知。那你說,這位耶穌奇妙不奇妙呢?

 

事奉心聲:

第一次剪接、混音,緊張且興奮,半天時間坐在電腦前,咧著嘴來做。同工問候:「你不累嗎?」答:「不累!我樂了半天!」

第一次直播時段,在後台接聽聽眾電話,由於直播時間緊迫,心情戰兢,聽眾的來電我只能聽懂對方部分內容,怎麼辦?那就記下那些聽得懂的內容。

第一次充當播音員,自控錄製三分鐘的《PA手記》。黃毛丫頭,何來墨水?耗盡心血,完成後期混音,難忘那個緊握拳頭大喊「Yes!」的畫面。

第一次參與音樂節目,麥克風前緊張到嗓子打不開?哈哈!那就發揮我的「大聲公」本領,多喊叫幾句就開了!

在眾多的「第一次」中,若要數最新鮮的,那就非關懷殘疾朋友莫屬了!可以親眼見證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(約翰一書4:19)

服事,不在乎健康殘疾,不在乎靈命高低,不論老幼,都能去愛。

聖經有話說:「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辭,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。」(箴言3:27)「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」(希伯來書10:24)共勉之。